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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> 政策法规 > 政策法规 > 人力资源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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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人社发[2010]190号关于做好2010年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的通知 

实施日期: 2010/11/17  颁布日期: 2010/11/17  发 文 号: 大人社发[2010]190号  发表日期: 2010/11/17 
主 题 词: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   物流专业  考试  通知  发表部门: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 
 

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件

大 连 市 港 口 与 口 岸 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大人社发〔2010190

 

 


关于做好2010年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

 

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区、市、县、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人事)局、交通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做好2010年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,进一步提高物流人才评价质量,根据《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大人社发〔201064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科目

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设助理物流师(初级)和物流师(中级)2个级别。考试科目如下:

助理物流师:《物流专业基础知识》

物流师:《物流专业基础知识》、《物流理论与实务》。

二、考试时间要求

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为非滚动考试,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,方能取得《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》。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。

三、免试条件

取得工程、经济类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,参加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不再免试,报考助理物流师时,仍须报考相应科目;取得工程、经济类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,报考物流师时,可免试《物流专业基础知识》,只参加《物流理论与实务》考试。

四、其它事项

(一)考试报名时间、考务安排将通过“大连人才”www.dl-rc.com)、东北物流www.db56.com.cn另行通知,考试大纲也将同时发布。

(二)根据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的规定,凡取得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者,须到市港口与口岸局办理登记手续。联系电话:82625527

(三)其它未尽事宜仍按《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实施办法》(大人发〔200675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
 

 

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  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

 

年十一月十六日

 

主题词:专业技术人员管理   物流专业  考试  通知

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1117日印发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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