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文件
大 连 市 港 口 与 口 岸 局
大人社发〔2010〕190号
关于做好2010年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
工作的通知
各区、市、县、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人事)局、交通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10年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,进一步提高物流人才评价质量,根据《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大人社发〔2010〕64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
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设助理物流师(初级)和物流师(中级)2个级别。考试科目如下:
助理物流师:《物流专业基础知识》
物流师:《物流专业基础知识》、《物流理论与实务》。
二、考试时间要求
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为非滚动考试,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,方能取得《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》。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。
三、免试条件
取得工程、经济类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,参加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不再免试,报考助理物流师时,仍须报考相应科目;取得工程、经济类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,报考物流师时,可免试《物流专业基础知识》,只参加《物流理论与实务》考试。
四、其它事项
(一)考试报名时间、考务安排将通过“大连人才”(www.dl-rc.com)、“东北物流”(www.db56.com.cn)另行通知,考试大纲也将同时发布。
(二)根据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的规定,凡取得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者,须到市港口与口岸局办理登记手续。联系电话:82625527。
(三)其它未尽事宜仍按《大连市物流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实施办法》(大人发〔2006〕75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十六日
主题词: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物流专业 考试 通知
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11月17日印发